问题补充说明:乙方未注册并广泛使用标志A 同时标志A 被 甲方注册(抢注)初审中了。 问题1: 请问初审期间乙方 是否可以提出异议? 问题2: 乙方申请需要什么条件。个人或企业可以提出异议吗? 谢谢大家
根据商标法规定,在申请注册的商标经过初审,由商仅标局发出初审公告后三个来自月内,任何人都可以对该块只写思还商标提出异议申请。当然包括乙方了。要注意的问题是,提出异议的时间要在商标360问答局发出初审公告,因为发出公告意味着商标局已经初步认可了该宪城吃滑海进液坐钢阶跑申请,如果没有发出公告则意味着商标局是否认可该申请还未若沙良精但为可知,也就不可能提出异议申请了。
提出异议的主体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企业,只要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都可以提出异议申请。乙方形热造武赶车模围场方要注意的问题是提出异议的理由。根据商标法规定,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他人不得抢注。因此乙方要注意的问题是:第一证明乙方对该商标使用在先;第二证明乙方使用的该商标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商标异议是指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罗乐改原止策总商标不具有合法性数,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不应给予以注册的意见。
商标异议申请流程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1、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并附异议人的身份证明(如地乎办委呀故官营业执照、身份证等);
2、准调侵看优备异议书件:包括填写异议申请书、拟写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3、由商标代理机构代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掌毛毫革极世从陆客配议申请书件。
(二)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1、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包括异议申请书、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预波守意,并附相关证据;
2、在商标注册大厅提交申请书件包载后联顺;
3、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
4、在交费窗口缴肉画云升情纳异议规费。
(三)通过邮寄书件办理
1、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包括异议申请书、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2、通过邮局以挂号或特站会哪放等号缩路快专递方式邮寄到商标局。
申请书件
(一)应提交的书件
(1)商标异议申请书;
(2)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缩度倍理由书应有异议人的签字或加盖公章;
(3)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的复印件;
(4)异议人的身份片冷证明。
(5)经办人身份证复固置治曾功印件。
(6)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还须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二)具体要求
1、一件商标异议申请只能对一个商标注册申请号的商标提出异议,每件异议申请书件应提交一式两份。
2、异议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其他书件应当字迹工整、清晰,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用打字机打印,有关证据应编排目录及相应的页码。
3、被异议的商标及其初步审定号类别、被异议人(以《商标公告》上的商标申请人为准)的名称及地址务必填写清楚;被异议商标是通过商标代理机构申请注册的,还需填写商标代理机构名称。
4、提出异议的异议人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务必填写清楚,并在申请人章戳位置加盖与异议人名义相同的印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须签字或盖章)。
5、异议人身份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身份证复印件等。
裁定结果
商标局在作出异议裁定后要将异议裁定书寄给异议人与被异议人。异议裁定有两种结果。
1、异议理由不能成立,后经初步审定的商标予以注册;
2、异议理由充分,异议成立,原初步审定的商标不予注册。
但是如果异议当事人中任何一方是议裁定不服,可在收到异议裁通知书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商标异议复审,商标申请注册转入申请商标异议定审阶段。
申请补正
(一)寄发补正通知
商标局在收到异议申请后,如果发现异议申请书件中存在问题需要补正的,将向异议人或商标代理机构寄发补正通知,限期补正。如果是异议人自己提交的申请,商标局将直接给异议人寄发补正通知;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商标局则将补正通知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二)限期补正
异议人或商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商标局发出的异议补正通知后,按照通知中所要求的补正内容进行补正,在规定的时限内将已补正的材料和商标局发出的补正通知一起交回商标注册大厅或者挂号邮寄至商标局。除要求补交异议书副本以外,其他补正的材料仍须提交一式两份。
(三)注意事项
1、补正的书件必须加盖与异议人名义相同的印章。
2、补正的内容一定要按补正的要求填写清楚、准确。
3、补正的时限为自当事人收到商标局补正通知之日起30天内。当事人应将商标局的发文信封作为收文日的凭证,连同商标局的补正通知一并附上送达商标局。
4、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必须加盖该商标代理机构的公章。
不予受理
商标异议申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商标局将不予受理:
(一)对未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
(二)超出法律规定异议期限的;
(三)商标异议申请中没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的;
(四)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商标异议规费的;
(五)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补正或未按要求补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