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三流一致”是指资金流(银行的收付款凭证)、票流(发票的开票人和收票人)和物流(业务流)保持一致。
具体而言是指不仅收款方、开票方和货物销售方或劳务提供方必须是同一个经济主体来自,而且付款方、货物采购方或劳务接受方必须是同一个经济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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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在税务稽查中一直非常重视发票的“三查”工作,即“查税必查票”、“查账必查票”、“查案必查票”。
对检查发现的虚假发票,一律不得用以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办理出口退税(包括免、抵、退税)和财务报销、财务核算,承担一定的行政处罚甚至遭到刑事处罚的法律论协局很伟航星友角专坐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