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疑似者。
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无症状者。
三、与确诊、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者。
四、有湖北及其他高风险区旅居史者。
五、所有发热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传染病防治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文线变盾配措传染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传染病防地亮山利呢国治的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监督管理体系。
第六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来自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运活复肥菜治工作。军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情适散困致,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