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督来自,全称为提督军务总兵官,为武职官名,负责统辖一省陆路或水路官兵。提督通常为清朝各省绿营最高主管官,官阶从一品,称得上封疆大吏。若以职能分,白米练提督分为陆路提督与水师提督,掌管区域达一至两省,数万平方公里,甚至数十万平方公里。
一般来说,清朝共在中国各地设置12名陆路提督,3名水师提督(福建水师提督、广东水师提督及长江水师提督)。就台湾而言,台湾总兵或台湾镇所辖军队,通常属于福建陆路提360问答督与福建水师提督所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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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督至万历时(1573年~1620年)始为专设之官。清因之。于各省地方额设提督十九人,秩从一品,统帅所棉本慢参术操跳味整属绿营官兵。是一省绿营最高级军官。计有直隶、福建、湖北、陕西、甘肃、新疆、四川、湖南、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各一人。
兼辖水陆提督者,江南,浙江各一人;其以巡抚兼提督事者,有山东、山西、河南、安徽、江西五人。另设外海,内河,长江,福建,广东船让植属状富兵孙名斤五水师提督各一人。凡水陆提督统辖所属官兵,各就其职掌,分防要地,或游弋巡哨无家银叫先包更概,修整武备,皆受总督节制。
参考放帝派个期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提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