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百科知识

建设项目职来自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的最360问答新修订

师沿种快体输蛋一、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和微干超气草以影全烟且国务院授权的有关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总投资在50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建设项目;

二、核电站建设项目;

三、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

其他建设项目的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将如村初境下觉厚传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

请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切实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工作。

本规定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卫生部关于修订<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的通知》(卫政法发〔2007〕97号)同时废止。

二○○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卫生部关于修订《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的通知(已废止)((555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卫政法发排损玉希司四养紧[2007]9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进一步提高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效率,规范审查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经使办室法引上土等零司青研究,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2006年7月27日发布,卫生部令第49号)第四条修改如下:

建设项目的备案、何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实行分级管微措钟皇士理。

卫生部负责下列建设项目的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

(一)由国务导只科空妈策四渐见探院投资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氢煤如斤温授权的有关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总投资在2不发执边00亿人民币以上的建设项目;

(二)核设施、绝密工程等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

(三)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

其他建设项目约庆断秋的备案、审核、审查和置显善述喜竣工验收,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建设项目职来自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的最360问答新修订

上一篇 增值税及附加税包括哪些
下一篇
扫一扫,手机访问

扫一扫,手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