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木特(1881——?),阿克拉依都之子。清朝收复新疆后,于光绪七年(1881)回到吐鲁番盆地,承袭了吐鲁番郡王爵。但因1864年的新疆各族人民大起义,整个维吾尔族地区的王公伯克势力受到沉重打击,以致其“家产荡尽”,不能自立。吐鲁番地方也人口流散,有子遗。清朝在包括吐鲁番盆地的维吾尔族地区实行了“改土归流”政策,废除了各级王公伯克的统治。所以,玛木特所承袭的仅是一个虚爵,却“无阿奇木伯克可兼,而廉俸无几,卯粮寅支,负债既深,拮据万状”。去北京朝觐皇亲,连路费都筹措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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