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陕办字[2019]26号),设立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为正局级,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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