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做空”是指跨期现市场操纵,是股票交易中的违法行为,通俗来说就是大量入股,圈钱走人,抬高股价,再大量卖出,导致股票价格急剧下跌,这就是恶意做空的违法行为。“恶意做空”处罚:违反者将受到相关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十万元的,处以十万到百万不等罚款。同时可以宣布有关人员为证券市场或期货市场的终身禁入者。
三种做空
证券做空机制是国外发达国家证券市场的一种交易制度,也是成熟市场的标志之一。
做空机制的益处在于,它可以提高市场弹性和流动性,平衡供求需求,促进市场价格的稳定,还能够对冲金融风险。
中国证券市场上,投资者能够采用的做空途径主要有融券、股指期货以及ETF期权这三种。
融券做空是指向券商借股票后高位卖出、低价买回等量股票还清的行为;股指期货中,交易者可直接开出空单,交割以现金结算,并没有实质经手的股票;
最后ETF期权是指对未来买卖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的权利所达成的合约。
而由于ETF期权的门槛较高且有不少限制,市场做空途径仍以融券和股指期货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