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干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是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2017年立法计划的通知要求进行修订, 为了填补长江干线船舶安全管理短板,规范长江干线船舶禁限航、锚地管理和船舶试航等行为,进一步强化了船舶航行管理而制定的一部法规。
2017年11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32号公布时定名为《长江干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特别规定》。 该《规定》分总则、船舶航行、水上交通管制、锚地安全管理、船舶试航管理、法律责任、附则7章41条,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长江干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若干办法(暂行)》(交安监字〔1991〕781号)同时废止。
想要了解更多“长江干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的信息,请点击:长江干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