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总商会,是近代中国成立最早的“商业首脑机关”。脱胎于清政府于1902年设立的上海商业会议公所,后改称上海商务总会。辛亥革命后,1912年上海商务总会与江浙绅商自行组织的上海商务公所经双方议董协商,决定合并改组,以上海总商会的名称合并。1912年2月29日,成立上海总商会。
1927年蒋介石公然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4月18日,代表国民党和买办资产阶级利益的国民政府在南京成立。4月26日,国民党上海临时分会第八次会议决定派员接收上海总商会,认为该总商会是傅筱庵一手操纵而非法选举产生,命令解散第八届会董。5月,奉令接收总商会的钱新之(永铭)等召集会员临时紧急会议,宣布组建总商会临时委员会。同年11月,国民党中央商人部发出通告,认为“旧有商会组织不良,失却领导商人之地位,拟应撤废”。上海总商会曾提出不应撤废商会的理由,但是无济于事。1928年12月,总商会鉴于上海称为特别市,改称为上海特别市总商会,获政府批准。1929年5月,国民党政府成立上海特别市商人团体整理委员会,上海总商会寿终告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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