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山东商会是2012年6月由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批准成立的合法商会机构,是以深圳的山东籍企业、山东籍工商界精英人士为主体的商界组织。其主要目的:为在深圳的山东企业和山东籍的企业家提供服务,密切企业与政府的联系,维护在深圳的山东企业和山东籍的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引导会员企业守法经营、自觉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弘扬鲁商精神,树立良好的鲁商企业形象,打造深圳鲁商新品牌;促进深圳与山东两地经济文化交流,更好地为深圳和山东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贡献。现有会员企业150家,分布在深圳7区,覆盖山东17市,其经营范围涉及20多个行业。。
商会是在学习、吸取和借鉴深圳及其他省市商会的成功经验,结合深圳的特点组织筹备成立的。目标是将商会办成山东人在深圳的家、会员之间的商务交流平台、与政府沟通的桥梁、传播传承优秀齐鲁文化的学校、帮扶救助弱势群体的公益群体;将商会办成一个既适应当前经济发展需要,又符合政府、在深山东籍企业家需要,并能充分发挥理事会及会员作用的创新型商会。 商会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弘扬齐鲁精神,联络在深圳的山东企业和山东籍的企业家,信息共享,团结互助,共同发展的办会理念,发扬深圳市山东商会包容·厚德· 诚信· 共赢的商会精神,努力在服务深圳鲁商、促进鲁深经济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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