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东方银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于2013年06月05日成立。法定代表人徐海强,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凭资质证书经营);商业运营管理;国内贸易;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品种和项目除外);摊位、场地租赁;销售预包装食品、日用百货、办公用品、化妆品、钟表眼镜、照相器材、金银饰品、珠宝、工艺礼品、劳保用品(特殊劳保除外)、服装鞋帽、针织用品、床上用品、体育用品、家用电器、通讯器材、数码电子产品、农副产品、服装加工、家电维修服务、电子计算机技术服务;停车场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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