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社火(义县社火),辽宁省义县民俗,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
义县社火始称“九龙十八会”,是辽宁省义县各族人民在长期农牧生活中形成的一种传统民间文化活动,主要流传于辽宁西部大凌河、细河交汇处的义县大榆树堡、张家堡、九道岭、高台子一带。它以娱神、娱人为内容,以歌舞、祭祀活动为载体,含有历史、宗教、民俗、艺术、商贸等多种文化内容。
2008年6月7日,民间社火(义县社火)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遗产编号Ⅹ-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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