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惕吾(1902.10.9—1997.2.10),原名湘凤 ,湖南长沙人,1926年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肄业。学生时代,她曾在长沙参加抵制日货和驱张(敬尧)运动,在北京参加“五卅”运动和1926年的“三一八”运动。抗日战争爆发后,她积极投身于抗日救亡工作。1944年,谭惕吾和其他同志共同发起组织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1949年,谭惕吾出席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参加了开国大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谭惕吾曾任政务院参事、国务院参事、新政治学会负责人、中苏友好协会理事、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委员会理事、中国人民抗美援朝总会组织部副部长。
谭惕吾是政协第五届全国委员会委员,第六、七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委员,第五届全国妇联副主席。历任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第二届中央委员,第三届、五届、六届中央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央妇女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主任,中央监察委员会副主席、主席。1997年2月10日,谭惕吾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9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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