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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行政机关在办理有关许可登记等事项时,以书面形式将法律法规规定证明的义务或者证明条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由申请人书面进行承诺,已经符合这些条件、标准和要求,同时也愿意承担承诺不实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就不再索要证明,直接予以办理。

2021年1月,山西省发布《山西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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