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援助管理办法(试行)》经2014年10月21日商务部第30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2014年11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4年第5号发布。该《办法》分总则、对外援助政策规划、对外援助方式、援外项目立项、援外项目监督管理、对外援助人员管理、法律责任、附则8章51条,由商务部负责解释,自2014年12月15日起施行。
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外交部、商务部2021年8月27日联合颁布《对外援助管理办法》。新的《对外援助管理办法》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商务部《对外援助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5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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