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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崇祯十四年(1641年)正月,李自成攻克洛阳,明神宗朱翊钧第三子福王朱常洵被起义军杀死(没有煮食),享年五十六岁。
传说福王是被李自成煮食而死的,并且野史中把这一过程描述的绘声绘色:福王被起义军生擒活捉后,因贪生怕死不断求饶。李自成坐于大殿之上,亲自审问朱常洵,斥责他“汝为亲王,富甲天下。当如此饥荒,不肯发分毫帑藏赈济百姓,汝奴才也!”然后砍下福王的头颅,剩下的尸体也充分利用,“自成兵灼王血,杂鹿醢尝之,名曰福禄酒”。
1986年,孟津县文管会征集到了明福王朱常洵圹志,此志系1924年于该县被盗出土。其中对福王朱常洵的死有这样的记载:“崇祯十四年正月二十日,突有流贼数万攻陷府城,民军逃窜,王独挺身抗节,指贼大骂。二十一日遂死难焉。一时宫眷内官相率赴义,冒刃投缳者百余人。王享年五十六岁,妃邹氏子一人讣。……予祭葬从优,一切丧礼视诸蕃倍,厚赐,谥曰“忠”,更为之立庙、建坊、赐额,以表其烈,树碑以纪其事”。打破了“福禄酒”的传统说法。
《明史》中的《福王常洵列传》中也有相关记载:“十三年冬,李自成连陷永宁、宜阳。明年正月,参政王胤昌帅众警备,总兵官王绍禹,副将刘见义、罗泰各引兵至。常洵召三将入,赐宴加礼。越数日,贼大至,攻城。常洵出千金募勇士,缒而出,用矛入贼营,贼稍却。夜半,绍禹亲军从城上呼贼相笑语,挥刀杀守堞者,烧城楼,开北门纳贼。常洵缒城出,匿迎恩寺。翌日,贼迹而执之,遂遇害。两承奉伏尸哭,贼捽之去。承奉呼曰:“王死某不愿生,乞一棺收王骨,棆粉无所恨。”
能够看到,在《明史》和《圹志》之中,福王的确是被起义军杀死的,但是尸体仍然存在。之所以有被煮成汤的传言,李献奇、张钦波在《明福王朱常洵圹志》中指出是因为“几百年来,站在维护封建统治阶级立场上的文人,在福王尸体的去向上大做文章,大肆污蔑攻击起义军”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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