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震等级是设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按“建筑物重要性分类与设防标准”,根据设防类别、结构类型、烈度和房屋高度四个因素确定,而采用不同抗震等级进行的具体设计。以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为例,抗震等级划分为一级至四级,以表示其很严重、严重、较严重及一般的四个级别。在中国建筑业中,已经开始严格执行这个等级标准。
建筑结构应根据其使用功能的重要性分为甲、乙、丙、丁类四个抗震设防类别。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划分见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的规定,也可见《建筑抗震设计手册》(1994年版)高层建筑没有丁类抗震设防。各抗震设防类别的高层建筑结构,其抗震措施应符台下列要求:1)甲类、乙类建筑:当该地区的抗震设防烈度为6~8度时,应符合该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当该地区的设防烈度为9度时,应符合比9度抗震设防更高的要求。当建筑场地为Ⅰ类时,应允许仍按该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
4)抗震设计时,B级高度丙类建筑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抗震等级应按表3-12确定。
5)建筑场地为Ⅲ、Ⅳ类时,对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 15G和O.30G的地区,宜分别按抗震设防烈度8度(0.20G)和9度(0.40G)时各类建筑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
7)抗震设计时、与主楼连为整体的裙楼的抗震等级不应低于主楼的抗震等级;主楼结构在裙房顶部上、下各一层应适当加强抗震构造措施。
8)房屋高度大、柱距较大而柱中轴力较大时,宜采用型钢混凝土柱、钢管混凝土柱,或采用高强度混凝土柱。
扩展资料各抗震设防类别的高层建筑结构,其抗震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甲类、乙类建筑:当该地区的抗震设防烈度为6~8度时,应符合该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当该地区的设防烈度为9度时,应符合比9度抗震设防更高的要求。
当建筑场地为Ⅰ类时,应允许仍按该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
⑴框架柱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宜采用型钢混凝土柱或钢管混凝土柱;
②柱端弯矩增大系数`Η_C`、柱端剪力增大系数`Η_VC`.应增大20%;
⑵框架梁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梁端剪力增大系数≈“应增大20%;
②梁端加密区箍筋构造最小配箍率应增大10%。
⑶框支柱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宜采用型钢混凝士柱或钢管混凝土柱;
②底层柱下端及与转换层相连的柱上端的弯矩增大系数取1.8,其余层柱端弯矩增大系数`Η_R`应增大20%;柱端剪力增大系数`Η_VR`应增大20%;地震作用产生的柱剪力增大系数取1.8,但计算柱轴压比时可不计该项增大;
⑷筒体、剪力墙应符合下列要求:
②一般部位的水平和竖向分布钢筋最小配筋率应取为0.35%,底部加强部位的水平和竖向分布钢筋的最小配筋率应取为0.4%;
③约束边缘构件纵向钢筋最小构造配筋率应取为1.4%.配箍特征值宜增大20%;构造边缘构件纵向钢筋的配筋率不应小于1.2%;框支剪力墙结构的落地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边缘构件宜配置型钢,型钢宜向上、下各延伸一层。
⑸剪力墙和简体的连梁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当跨高比不大于2时,应配置交叉暗撑;
②当跨高比不大于1时,宜配置交叉暗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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