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帐联利财可以不用盖章,只是发票联和抵扣联需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国税发[2006]156号
第十一条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记帐联利财可以不用盖章,只是发票联和抵扣联需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国税发[2006]156号
第十一条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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