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出中标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时,此项条款方为有效,如果在招标书中没有明确规定,在中标后不得追加。这就维护了招标中要约的真实性和投标人的权益,工程招标人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选择对该项工程是否投标。因此,履约保证金具宪纸有孩府有选择性。
(二)履约保证金不同于定金,履约保证金的目的是担保承包商完全履行合套同,主要担保工期和质量符合合同的约定。承包商顺利履行完毕自己的义务,招标人随承临夜的必须全额返还承包商。履约保证金的功能,在于承包商违约时,赔偿招标人的损失,也即如果承包商违约,将念精机口经操扩丧失收回履约保证金的权利,且,并不以此为限。如果约定了双倍返还或具有定金独特属性的内容,符合定金法则,则是定金;如果没有出现"定金"字样,也没有明确约定适用定金性质的处罚之类的约定,已微织经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就不是定金,而是其他金钱质。约定了履约保证金却又没有交纳的,关于履约保证金的约定成立但不发生法律长守宁机冲架到按效力(因为,质押合同也充是实践性合同,必须以交付为生效批回菜条件)。
(三)履约保证金强调的是保证边动几满带哥招标方的利益或投资者的利益,这种保证既可由中标的承建商承担,也可由第三方承担,菜与轴育棉样防酸握但须招标方认可方为有效,由此产生第三方承担连带责任,因游班夫济事春长住林已考此具有替代性。当中标人违约时,中标人的赔偿责任由第三方承员了达担。为了蠢卖平衡招标方和根算件放待眼川中标方的利益,2003年3月8日正式施行的七部委《旦渣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62条规定:"招标人成均滑丝货差晚将早慢际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其他形式的履约担怕美功曲呼括保的,招标人应当司状曲血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四)履约保证金的比例是有规定的,其比例为工程造价的5%~10%,具体执行比例由招围并斤房标方根据工程造价情况确定,一般情况是工程造价越高比例应该越低,因此具有相对的固定性,招标人不能漫天要价,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五)履约保证金必须游离在工程造价之外,只作为中标方违约时招标方损失的补偿,招标人必须是具备招标能力的法人,其建设资金已经到位,不能把履约保证金作为工程造价的补充。因此,履约保证金具有独立性,必须由双方认可的机构负责收缴、储存、执行和返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带迟逗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第六十条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