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进入界面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税种综合申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来自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360问答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兵夫划杀纸济放草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