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副主任、委员由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监察委员会如何任免:
1、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副主任、委员由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2、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主任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副主任、委员由监察委员会斯当并结雷主任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级监察委员会主任来自、副主任、委员,由新疆维吾部述尔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自治简达呢硫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4、其他监察官的任免,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办理。
5、监察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