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
销售方开的红字发票要给一联给购货方,购货方以此冲减增值税进项税额。
收到红字发票时的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球伯味你比服征构画额充通知》(国税发〔200况写元切弱够才新设总史7〕18号)规定,红字专用发票暂不报送税务机关认大候祖取决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3号规定,对于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但必须进行进积项抵扣并做转出处营层灯吸效蒸介朝额理。
所以,此种情况下,企业在收到红字发票时无需进行认证(否则因为红字发票以负数开具会造成重复转出),只需将红字发票与留存的《信息表》一并作为进项转出的会计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