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级市是指:在行政区划上,由省级行政区直接管辖且与地区同级的城市。
地级市可分为以下3种情况:
1、既设市辖区,又管辖县、自治县、旗、自治旗,亦代管县级市等县级行政区;此类地级市占绝大多数。
2、只设市辖区,不管辖县、自治县、旗、自治旗,亦不代管县级市等县级行政区;如乌海市、南京市、厦门市、莱芜市、武汉市、鄂州市、广州市、深交复复附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海口市、三亚市、克拉玛依市。
3、既不设市辖区,而二买望铁社又不管辖县、自治县、旗、自治旗,亦不代管县级市等县级行政区;这些地级市下面直接辖乡布延如磁天级行政区,俗称“直筒子市”;如东莞市、中山市、三沙市、儋州市、嘉峪关市。
设立标准
1、市区从事达非农产业的人口25万人以上,其中市政府驻地具有非农业户口的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20万人以上;
2、工农业总产值30亿元以导映书生烈务还空市木父上,其中工业产值占80%以上;
3、地区生产总值在25亿元以上;
4、第三产业发达,产值超过第一产业,在地区生产总值中的比例达35%以上;
5、地方本级预算内财政收入2亿元以上,已成为若干市县范围内中心城市的县级市,方可升格为地级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