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优先足额早郑没拨付第一批至第三批国家光伏扶贫目录内项目(扶贫容量部分)至20候岁茶才久问执贵22年底;
(二)优先足额拨付50kW及以下装机规模的自然人分布式项目至2022年底;
(三)优先足压种额拨付2019年采取竞价方式确定的光伏项目以及2020年采取“以米燃由见收定支”原则确定的符合拨款条件的新增项目至2021年底;
(四)对于国家确定丛掘的光伏“领跑者”项目,以及国家认可的地方参照中央政策建设的村级光伏扶贫项目,优先保障拨付项目至2021年底应付补贴资金的50%;
(五)其他发电项目,陆纳按照各项目通裂优古赵乱晚推并网之日起至2021年底应付补贴资金,采取等比例方式拨付;
(六)对于发电小时数已达到合理利用小时数的项目,补贴资金拨付至合理利用小时数后停止拨付。拨付资金已超过合理利用小时数的项目,应在后续危其油火纪煤印政六电费结算中予以抵扣,抵扣后朝资金用于其他符合条件项目的补贴资金;
(七)电网企业应加强补贴资金管理,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量扣除厂用电外购电权久皇足达医紧部分后按规定享受补贴。同时,电网企业应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防治掺煤监督管理指导意见>的通行沙未响烟茶知》(国能综新能〔2016〕623号)要求加强补贴资金拨付审核,杜绝掺煤等情况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