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可以理解为是企业唯一的身份证。
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相当于让法人和其他组织拥有了一个全国统一的“身份证号”,这是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部分来自。
以前我国各部门机构代码不统一,导致管理等缺乏有效协调管理和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大多数代码仅象流简游市子阶胶应用于各部门内部管理,一些部门信息数据相互割裂封闭,存在信息孤岛问题。
各类机构代码长度、含义、作用不同,有的部门如工商360问答、民政、机构编制部门等,在法人和其他组织成立时赋码;有的部门如人民银行吃读帮精前向画研九害、税务部门等,在行使管理职能过程中再次赋码。
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设立和办理相关业务时,需赶油全到多个部门申请代码,有的还收取费用。多个代码共存现精的处河象较为普遍,影响了同一主体信息比对,增加了社会负法向真轴儿烈担,降低了行政效率。
所以为了提高效率,方便社会大众,销路美送历罗行问鲁教括就统一了一个社会田离介朝发定液探承信用代码。
扩展资料:
统一代码的主要特性。
1.唯一性。
统一代码及其9位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在全国范围内是唯一的。一个主体只能拥有一素严项主查向政无云劳委个统一代码,一个统一代码只能赋予一个主体。主体注销后,该代码将被留存,保留回溯查询功能。
例如,一个主体由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按照法定程序,需依法注销该事业茶航期雨山延单位,再设立新企业。新设立企业是一个新主体,历著读酸军右频史宁需赋予新的统一代码。
2.兼容性。
统一代码最大程度地兼容现有各类机构代码,既能体现无含义代码的稳定可靠,又能发挥有含义代码便于分类管理的作用,最大程度地减少改造成本。
统一代码在第二、三部分设计了机构类别代码和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与工商注册号、事业单位证书号针、机构信用代码相应部分含义一致。第四部分主体标识码采用组织机构代码,保证了统一代码与组织机构代码有效衔接。
3.稳定性。
统一代码一经赋予,在其主体存续期间,主体信息即使发生任何变化,统一代码均保持不变。例如,法人和其他组织迁徙或变更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等,均不改变其统一代码。
4.全覆盖。
统一代码制度实施后,对新设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注册登记时发放统一代码;对已设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适当方式换发统一代码,实现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全覆盖。
参考资料:国务院-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