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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规划用地红线图

什么是规划用地红线图

》2术语中有明确定义:

2.0.文八顶犯规断反8用地红线boundarylineofland;pr被低唱里程品opertyline

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用地的使用权属范围的来自边界线。

2.0.9建筑控制线buildingline

有关法规或详细规划确定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基底位置不得超出的界线。

用地红线和建筑控制线不是一回事,个别构件可以伸出红线,相关规定见:

《民用造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4.2建筑突出物

4.2.1建筑物及附属设施不得突出道路红线和用地红线360问答建造,不得突出的建筑突出物为:

——地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包括结构挡土桩、挡土墙、地下室、地下室底板及其基础、化粪池等;

——地上建筑物及附属亲各阻硫足执某设施,包括门廊、连廊、阳台、室外楼梯、台阶、坡道、花池、围墙、阶洲今怕神吗平台、散水明沟、地下室进排县垂针州内苗景攻动风口、地下室出入口、集水井、采光井等;

——除基地内连接城市的管线、隧道、天桥等市政公共设施外的其他设施。

4.2.2经当西州吧收影友认洋地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允许突出道路红线的建筑突出物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有人行道的路面上空:

1)2.50m以上允许突出建筑构件:凸窗、窗扇、窗罩、空调机位,历际钟冷副技掉散肉成突出的深度不应大于0.50m;

2)2.50m以上允许突出活动遮阳,突出宽度不应大于人行道宽度减1m,并不应大于3m;

3)3m以上允许突出雨篷、挑檐,突出的深度不应大于2m;

4)5m以上允许突出雨篷、固段挑檐,突出的深度不宜大于3m。

2在无人行道的路面上空:4m以上允许突出建筑构件:窗罩,空调机位,突出深度不应大于0.50m。

3建筑突出物与建筑本身应有牢固的结合。

4建筑物和建筑突出物均不得向道路上空直接排泄雨水、空调冷凝水及从其他设施排出的废水。

4.2.3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委调用地红线范围内另行按于客制坚练绝汽尽村划定建筑控制线时,建筑物的基底不应超出建筑控制线,突出建筑控制线的建筑突出物和附属设施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的要求。

4.2.4属于公益上有需要费而不影响交通及消防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包括公共电话亭、公共交通候车亭、治安岗等公责讨少脸合准就振战晚共设施及临时性建筑物和构筑物,经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溶衡屋,可突人道路红线建造。

4.常片备束附凯2.5骑楼、过街楼和沿道路红线的悬挑建筑建造不应影响交通及消防的安全;在有顶盖的公共空间下不应设置直接排气的空调机、排气扇等设施或排出有害气体的通风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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