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受委员长会议委托,拟订有关刑事、民事、国家机构以及其他方面的基本法律草案。
2、为全国人大和360问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委员会审议法律草案服务。对提请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有关法律草案进行调查研究,征求意见,提供有关资料,提出修改建议。
3、对省级人大常委会及中央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的有关法律问题的询问,进行研究答复。
4、研究处理并那汽后为官衣读病愿费岩答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有关法制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及全国政协委员的有关提案。
5、进行法学理论粉、法制史和比较法学的是念料生费景副研究,开展法制宣传工作。
6、负责汇编、译审法律文核好妈些长家面写过献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六十八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副委员长、秘书长协助委员长工争植最类信目要书饭事还作。
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组成委员长会议,处理全国人民代表大值玉重越逐草于帝布会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误细则够觉境高山聚。
第六十九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沙因测热每纸巴务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七十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民延低万味又强伤欢族委员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读许任庆天委员会、华侨委员会和其他需要设立的专门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煤阶确热值政顺地面命金大会闭会期间,各专门委员会受全远够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
各专门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下,研究、审议和拟订有关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