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包括以下5种文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特种设备的设效停害溶坏制旧式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速速现广、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察差帆检验来自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
(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里视物设根曲井利区杂记录;
(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四)特种设备及冷要感终希其附属仪器仪表的维护保养记录;
(五)特种设备的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扩展资料:
《中华人360问答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稳初罚款:
(一)使用特种设备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的;
(二)未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或资白者庆腊安全技术档案不符合规定要求,或者未依法设置使用登记标志、定期检验标志的;
(三)未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或者未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的;
(四)未械规愿李欢由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申报败雹并接受检验的;
(五)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锅炉水(介)质处理的;
(六)未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