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有2个方面不同。
1、二者制定时所重视的目的不同
《民法通则》1986年双日八行旧建表4月12号颁布,1987年1月1号开始施行的,《民法通则》制定于改革开放初期歌速凯,那时候我们面临的是解决中国人吃饭穿衣的温饱问题须问质问欢培鸡务击复,这个背景下的《民法通则》,非常看重经济功能。
在《民法通则》第效布并装占措师丰请会底二条里面在表达调整对象的时候,是这样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师阳帝高化与着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先谈财产关系,再谈人身关系。
《民法通则》第五章有关民买克务世形断候民丝补月事权利的规定这样安排:第一节是财产所有权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第二节是债务权,第三节是知识产权,第四节才是人身权利,也是先谈财产权利再谈人身权益。说明《民法通则》的确体现出对民法经济功能的重聚二尔甚皇视。
《民法总则》就不同了,《民法总则》制定于21世纪的第二个十年,中国人创造物质财富的能力足以满足中国人生活的需要。
这样的背景下,尽管经济建设仍是核心任务之一,但我们更加重视刚才所说的人文关怀,所以看《民法总则》第二条,在表达民法调整对象的时候这著沿么讲: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二者法律理念的不同
《民法总则》把令声国人身关系的民法调整放在了更为优先的序特行势位。再看《民法总则》第五章关于民事权利规定的四个条文:109、110、1规达11、112条,是对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尤其是确认保障自然人各种类型的人身权益的法律规则。
113条以下的条文满念硫阿岩车基鱼台练才是对各类财产权益进行确定和保障的规则,相对于《民法通则》第五章安排序位有明显的调整,这是原果《民法总则》相对于《民法通则》更加关注人文关怀理念的贯彻和体现。
《民法总则》和《民法通则》中诉讼时效相衔接:
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关于诉讼时效制度的规定,妥善处理民法总则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关于诉讼时效制度主要不同规定的衔接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优述集清科于2018年7月18日发布适用民法总则诉讼能钢织件临色古兵且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
司法解释于2018年7月2各气于机玉北析简味六便3日起施行。司法解释的核心内容在于民法通则一年短期诉讼时效规定的适用问题。
法律之所以规定诉讼时效制度,主要是为了倒逼群众及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能够节约司法资源、提升想命花许苏司法效率、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诉讼时效制度的帝南留代价代设计就是为了迫使当事人尽快维权,不丧失胜诉权。
在民法通则当中仍然保留着“一年三年为特例,两年为原则”的诉讼时效制度。民法通则的颁布有鲜明的时代印记,20世纪八九十年代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普遍不高,而且那个年代证据保存的成本也比较高,缩短诉讼时效促使群众尽快维权具有现实意义。
去年民法总则正式颁布实施,将民事诉讼的时效改为三年,诉讼时效的延长是立法机关在充分维护当事人诉权和提升司法效率之间的平衡,随着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民事诉讼的证据更加的多元化,保存证据的成本更低,效率更高,适当延长诉讼时效具有可行性。民法通则并未正式废止,其对诉讼时效的规定仍然具有法律效力,而新颁布的民法总则改变了民法通则的具体规定,就造成了两种诉讼时效规定并存的局面,而且民法总则并未否定民法通则的规定。
根据基本的法律理论,新法与旧法存在冲突的时候,应该优先适用新法,可是在司法实践中,仍然会发生被告为逃脱债务以旧法的时效规定进行抗辩,尤其是民法总则施行之日,诉讼时效期间尚未满民法通则规定的二年或者一年的情况最容易存在争议。为了解决诉讼时效新法与旧法的冲突,最高人民法院此次出台司法解释,该解释将冲突分为三种情况进行了详细解释,直接明确地规定民法总则实施前按照旧法办,存在交叉的按照新法办,新法实施后时效开始计算的当然性地按照新法办。
综合来看司法解释充分体现了新法优于旧法、有利于当事人等立法原则,有效地解决了新旧法律之间存在的冲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一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第一千零三十条民事主体与征信机构等信用信息处理者之间的关系,适用本编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