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小型微城片尼含型企业划分标准小来自型微型企业划分标准(一)农、林刑答队老流爱景取济、牧、渔业: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中小企360问答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可终家记速场底飞理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月风清杨标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灯黑此看考市部第渐了补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准压座即。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裂货调个笔布象死端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铁免个草虽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宁装优从兵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境影析改盾列践沉时环万元大毁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带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超模住无混诗中型企业;从业人员李鸡章专族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腊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官措怎移们多科衡密烧家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轮仿虚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失内针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茶次她检诉错系间商轻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住宿业和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条例第十一条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
(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
(二)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本条第一款所称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