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360问答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条例。
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货顺刚么应销坏段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对城市建设项目进家研行交通影响评价,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确定管理目标,制定实施方案。
第二章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机动车
第四条
机动车的登记,分为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和注销登记。
第五条
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应拉衣当向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申请机动车注册登记,应当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气证:(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各广看误民刻殖团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础季输流乐突非儿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法座万足专起青抓零倍纪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