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本辩护人认为此次来自犯罪事实基本清楚,且被演环告人认罪,对犯罪的事实部分不在发表辩护意见,并自360问答愿认罪。实际上所谓的无罪辩护若迫限或不一定就是直接和公诉方提出相反的意见的,就比如律师作为代理人深知对方已经构成了盗窃罪,所以当事人也可能在律师的建议下主动的认罪认罚了。
一、当事人认罪认罚,辩护律师可以做无罪辩护吗?
1、可以的。辩护律师基于事实、基于证据、基于法律,依法享有独立的辩护权,因此可以做无罪辩护。
2、当当事人认为自己有罪,但辩护律师认为法律适用和重要证据存在问题因而无罪时,则可以进行无罪辩护。
3、实践中,为了最大程度的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辩护律师会依法制定多并选侵联销兰重辩护方案,在定罪时做无罪辩护,在量刑时做罪轻辩护。
二、认罪认罚案件要件:
1、认罪要件,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
2、认罚要件,即愿意接受处罚;
3、后果要件,即投货例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1、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2、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
3、其他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另外,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鉴于此请求法庭依法对被吧陆大范束告人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