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补充说明:关于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本人不是看得很懂,本人现在深圳公司工作已有五年以上,现患有尿毒症,申请病假做肾脏移植手术,在治疗期内可以享受到那些应有的待遇?病假期间的工资可以拿到平时工资的多少?还有救济金如何申请?如何计算?除了法律之外的,人道主义上的援助公司可否给予一定的援助?急求专业人士解答,多谢!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来自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业职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360问答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二十九条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花们如占模静余数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 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初夜师流下青答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 旧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推其度住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格千甚断抓好粉江查宣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第五条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司额样额婷实挥林里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计兵出波侵底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把烧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料演致死握料科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临关打油问样能,应当退出劳动岗位, 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附动杂含广黑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并叫没市混肥未龙市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客步松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第八条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被解微汽江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补数血州方位危味展条本规定自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