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补充说明:
1981年1朝战2月,我国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校准GBI一81《校对符号及其用法》。该标准规定的符号共有22种,常用的有以下15种。
1、改正号:表明需要改正错误,把错误之处圈起来,再用引线引到空白处改正。
2、删除号:表示删除掉。文字少时加圈,文字多时可加框打叉。
3、增补号:表明增补。文字少时加圈,文字多时可用线画清增补的范围。
4、对调号:表明调整或颠倒的字句位置,三曲线的中间部分不调整。
5、转移号:表明词语位死有督置的转移,将要转移的部分圈起来,并画出引线指向转移部位。
6、接排号:表明两行文字之间应接排,不需另起一行。
7、另起号:表明要另起一段。需要另起一段的地方,用引线向左延伸到起段的位置。
8、移位号:表明移内肥季连位类时杨失凯手位的方向。用箭头或凸来自曲线表示,使用箭头,是表示移至箭头前直线位置;使用凸曲线,是表示把符号内的文字移至开口处两短直线的位置。
9、排齐号:表明应排列整齐。在行列中不齐的字句上下或左右画出直线。
10、保留号:表明改错或删错后需保留原状。在改错或删错处的上方或下方画出三角符号,并在原删除符号上画两条短线。
11、加空号:表明在字与字或行与行之间加第镇们际酸空。符号画在字与字之间的上方,行与行之间的左右处。
12、减360问答空号:表明字与字,行与行之带苏办千报间减空。符号使用方法同上。
13、空字号:表明我续造除空一字距;表明空1/2字距;表明空1/3字距;表明笔空1/4字距。
14、角码号:用以改正上下角码的位置。
15、分开号:用以分开外文字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