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古代中央集权体制的地方管理制衣压度,郡、县长官均由朝廷任免,代表皇帝或国王对地方进行管理。中国古代继宗法分封制度之后出现的以郡统县的两级地方行政制度。盛行于秦汉。郡县制是古代中央集权制在地方政权上的体现,它形成于战国时期。郡守、县令和县长由皇帝直接翻度威探在任免,不得世袭。郡县制我衡娘零电富迅使君主有效地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政治的安定和经济的发展广卫钱略持识航宜培。春秋初期,秦、晋、楚等国往往在新兼并的地方设县。县与卿大夫的封邑不同,是直接隶属于国君的地方行政区域,有利于国君对边远地区的统治。春秋中期以后,设县的国垂西烧节认家增多,有的在内地也设置了县,县开始成为地方行政组织。春秋宣班区措员末期,有的国家又在新得到的边远地区设置分值城显修叫老蒸了郡。这时的郡,虽然面积比县大,但是由于偏僻荒凉,地广人稀,地位却比县低。进入战国后,郡所辖的地区逐渐繁荣,人口增多,于是在郡的下面分设了县。战国时期,各国先后在边地和内地设置了郡县,产生了郡统辖县的两级地方行政组织。至此,郡县斗觉制开始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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