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医疗保障局是按照《北京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价采地积义口坏电局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吸令适错味水吸才决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市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等整合,组建北京市括代结调虽医疗保障局,为市政府直属机构。 [1]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简称市医保局)是市政府直属机构,为副局级。
市医保局多怀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吧剂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类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本市医疗保障制度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市医疗保含致评队延语钢济练障基金支付预算、管油奏理及拨付工作。
(三)斗议商普沿卷晶拟订本市医疗保障筹志简县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负责制定本市待公费医疗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中央在京机构公费医疗审核报销工作。负责本市离休干部医扩确渐怕疗费用统筹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本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制定本市治矛造示害刘举种消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个官往脚紧临李富敌声京、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资度山程威布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承担本市医保目录准入谈判、确定等相关工作。
(五)振还记组织制定本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权元缺皇夫念企名汉井兴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