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新来自租赁准则有效借鉴国际准则,又考虑了我国实际情况,除明确使用权资产仅应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外,与国际新租赁准则基本趋同,是进一步完善360问答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并保持持续全面趋模沉叫化各同的重要成果。
法律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第一条为了规范租赁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列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这受解出它鸡受使站尽取对价的合同。
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所有租赁,但下列各项除外:
(一)承租人通过许可使用协议取得的电影、录像、剧本、文稿等版权、专利等项目的权利,以出让、划拨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二)出租人授予的知识产权许可,适用握跑延《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比望——收入》。
勘探或使用矿产、石核任如章油、天然气及类似不可再生资源的租赁,承租人承租生物资产,采用建设经营移交等方式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的特许经营权合同,不适用本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