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什河火么是联席会议,目前解释很少,对其认识也不统一,因而没有一个规范的概念。
从司法实践看,联席会议应定义为:没有隶属关系但有工作联读强河旧城哥别阻系的司法机关,为了解决法律没有规定或规定不够明确360问答的问题,由一方或多方牵头,以召开会议的形式,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形成具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意见,用以指模支促致年刚校板校微导工作,解决问题。
从监所检察实践看,派出检察机构与监所的联席会议作为检察机关实现法律监督的一种有效手段,主世代状息块年未要由检察机关及其派出机构召集,参加会议的有各监管单位及有关单位,意在研究解决监所检察工作中遇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使参加联席会议的各方达成共识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