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百科知识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12 号,经2006年12月2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2年公布的《煤矿矿用安全产品检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的管理,规范检测检验行为,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检验机构)及其检测检验人员从事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活动,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检测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想要了解更多“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的信息,请点击: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百科

上一篇 春家小姐是讼师
下一篇 张掖市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
扫一扫,手机访问

扫一扫,手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