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女兵招收对象: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含当年度新入高校就读的学生),年龄为17至19岁。
2、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年龄为17至22岁。
3、大学在校学生放宽至20岁(1996.1.1至1999.12.31间出生),大学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2岁(1995.1.1至2000.12.31间出生)。
4、身高体重:①身高:158cm以上。②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kg。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5、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经准分子手术后半年以上,双眼视力均达到4.8以上,无并发症,眼底检查正常,合格。
6、纹身:面颈部不能有纹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短袖、短裤)时,其他裸露部位纹身长径不能超过3厘米;其他部位纹身长径不能超过10厘米。
扩展资料:
补偿代偿政策
对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班学生在校生,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当年已被高校录取的高中毕业生入伍后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享受国家学费减免政策。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0元。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