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两河流域历史时代。始于伊新-拉尔沙时期(约公元前2017~前1763),至古巴比伦第一王朝(约公元前1894~前1595)结束。公元前岁怎育组到换占16世纪初,为赫梯人所灭。
统治者为阿摩利人。这一时代大奴隶制经济形式瓦解,青铜工具普遍使用,生产有较大发展;在此基础上,各城邦均制定法典;神庙地位下降;两河流域普遍塞姆化,苏美尔人已融合于塞姆人。
公元前21世纪下半叶,埃兰人灭乌尔第三王朝后,阿摩利人由西北乘虚而入,在苏美尔建立伊新和拉尔沙两个国家,其创立者均为阿摩利人的氏族酋长。伊新和拉尔沙对峙达200余年。公元前19世纪初,丝小紧阿摩利人的阿姆纳努姆部足落在巴比伦摆脱伊新的控制,其首领苏木阿布建立巴比伦第一王朝。此时两河流域的主要城邦国家纸附为亚述、马里、埃兰等。巴比伦建立之初尚较弱小,但由于其位于两河流域商路的枢纽地区,境内水身器介奏针检源丰富,土地肥沃,政治和经济力量不断增强。第6代国王汉穆拉比在位时期(约公元前度却里1792~前1750),先后征服伊新、乌鲁克、拉尔沙等国,并占据亚述南部,建立起从波斯湾至地中海沿岸的中央集权制奴隶制帝国,自称“世界四方之王”。但汉穆拉比的统治并不巩固,其继承者萨姆苏伊卢纳在位时,两河流域南部发生起义,内部也发生反债务奴役斗争,这导致了巴比伦第一王朝的衰微。公元前1595年,赫梯统治者穆尔西里斯一世最后将其灭亡。
政治制度古巴比伦时代各城邦的政治制度与苏美尔-阿卡德时代及乌尔第三王朝不同。汉穆拉比统一后,建立中央集权的专制制度。国王独揽政治、军事、外交、司法和宗教等权力,直接任命中央和地方官吏。大行政区设总督,在较大城市中任命被称为“沙宜情安速卡那库”的官员,小城市任命被力待些方称为“拉比亚努姆”的官员存力逐权迫地些罗治理。有些城市(如西帕尔等)获得一定自治权,城市商人监督从富裕商人家族中选出,任期1年,负责税收、运河开凿、城墙修筑、公共仓库和码头的管理等。汉穆拉比的对内政策基本是伊新-拉尔沙时期城邦政策的继续。统一过程中,汉穆拉比外交政策的基本方针是远交近攻,灵活变动结盟关系,为统一两河流域总目标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