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家税务局(IRS)发布了一飞份《海外账户纳税法案》(FATCA)实施细则。根据这份细则,截至2011年12月31日,居住在美国境内、在海外拥有5万美元以上资产或者居住在美国境外、在海外拥有20万美元以上资产的美国公民和持有美国绿卡的外国人都需要在2012年4月15日之担责安角味行论往前向政府申报;藏匿海外资产拒不申报被视为有意逃税,一经查出会被处以高达5万美元的罚款,严重的还会被判死方百阳伯候北派刑。
fatca是英文简写,没有其他意思
美国国家税务局(IRS)发布了一飞份《海外账户纳税法案》(FATCA)实施细则。根据这份细则,截至2011年12月31日,居住在美国境内、在海外拥有5万美元以上资产或者居住在美国境外、在海外拥有20万美元以上资产的美国公民和持有美国绿卡的外国人都需要在2012年4月15日之担责安角味行论往前向政府申报;藏匿海外资产拒不申报被视为有意逃税,一经查出会被处以高达5万美元的罚款,严重的还会被判死方百阳伯候北派刑。
fatca是英文简写,没有其他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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