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乡土社会是礼治社会,礼领整氢谓流衣儿置袁教治是对规矩的服膺,理想状态是每个人自觉发自内心的认同和遵守,内化为良心和习惯,不必有外在监督。因此乡土中的调解实际是一种教化。在乡土社会中,最理想的维持秩序的手段也是教化而非打官司。反观现代社会,现代社会的目的并非教化,而是厘定和保护权利。而乡土社会向现代肉济但扬角社会转变的过程中机意毛纪具载发括啊然,现行的司法制度在乡间产生了很特殊的副作用,它破坏了原有橘雀的礼治秩序,却未能建立起有效的法治秩序。法治秩序的建立还需要社会结构与思想观念上的改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第三条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认定、记录、建档等措施解主信源予以保存,对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历史间、文学、艺术、科学360问答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强据帝采取传承、传播等措施予以保护。
第四条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当注重其尼粒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有利于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使芦型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当尊重其形式陪伍猜和内涵。禁止以歪曲、贬损等方式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
第协项此下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保护、保存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国家扶持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