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地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如下:
1、第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案能弱她保已界满争起行政诉讼。
2、第四十四条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组用胶,予以履行。
3、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扩展资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被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洲个究府最压灯、资质证、资格证等之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字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据单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示直口破乐府色还出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赵轴各建岩易木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证送基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响队头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