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上的付款方式就按照约定好的付款方式规叫写就行。一般的付款方式分为:本人付款与代理人付款、转账付款与现金付款。
本人付款亦即付款人付款,是由汇票上所载付款人(在已为承兑时则为承兑人)本人直接向持票人进行的付款;而代理人付款则是由付款人或承兑人指定的其他人(通常应为银行),代替付款人进行付款。
在票据法上,对于汇票付款采取转帐方式还是现金方式,并无特别限制,但在银行结算制度上,对于汇票付款的方式有特别的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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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付款与代理人付款的特点
在现实的票据活动中,由汇票上所来自载付款人本人直接付款的,仅为银行承兑季买胞念地严呢汇票,在此种情况下,承兑银行是作为汇票上当事人额安行下亦即票据债务人,履行其票据债务。
而对于银行汇层何准级电官序粮乙设优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来说,票上所载付款人通常并不亲自承担付款,而以银行为代理付款人,在为银行汇票时以其他银行为代理付款人,而在为商业承兑汇票时则以承兑人的开户银行为代理付款人。
区分付款中的付款人付款和代理付款人付款,其意义主要在于明确不同的法律关系,确认相应的付款责任和效果。